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也持续不断的发展壮大。与此同时,有读者、网友反映,租房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乱象,比如中介不遵守合同承诺、房东与租户易有纠纷、利益受损后难以维权等问题。这样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立更完善和规范的住房租赁市场,充分保障各方权益,成为房东与租户的共同呼声。

  在读者来信和网友留言中,反映租房中介不退押金的不在少数。正常的情况下,根据约定,租户在按期退房后,中介应当及时退回押金。但有的中介以财务结算慢为由拖延不退,有的当初与租户对接的工作人员“失联”,还有的恶意克扣押金。押金难退,成了许多租户的烦心事。

  除了押金不退,有的中介机构还存在乱收费行为。孟女士在一家中介平台上看到一套月租710元的一居室,联系中介后,被要求支付280元服务费才能看房。“我付费看房后,发现这套房子实际月租金是3000元。”孟女士说,“在网上挂低价吸引客流,以收取高额服务费,实际却是这么高的价格,这不是虚假宣传吗?”

  中介机构的不合规行为给租户带来许多麻烦,而租户往往很无奈。在住房租赁市场上,中介机构是重要的经营主体,承担着筛选房源、发布房源、招揽租户、签订居间合同等职责。然而,当下一些中介机构并不规范,比如,“入住环境与前期宣传相差很大”“隐瞒亏欠水电费要现任租户承担”“标明单间结果是打隔断的群租房”“诱导租户贷款并导致征信问题”“退房时要求交纳卫生费”,等等。

  家住北京西城的孙女士与房东直接签订了租房合同,但是房东不停地要求涨房租,给孙女士的生活带来了困扰。“我们租的房子不大,但价格不低,此前谈好了租金,押一付三。可是房东以隔壁房子涨租金为由,要我们也涨价,不然就不续租。”孙女士认为房东的做法违背了协议规定,但出于无奈,只能支付更多租金。

  “住房租赁既是法律问题,也是经济和社会问题。目前,住房租赁市场还存在4个主体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住房租赁立法还需完善;二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服务上存在不规范、无序竞争;三是租赁市场存在监管漏洞;四是租赁市场缺少专营租赁服务的企业,整个市场供给还是以散户状态为主。”季立刚认为,目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地方及行业协会从资金监管、信用信息管理、从业人员实名及信用管理等方面出台措施,逐渐完备针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体系。比如,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发布了《电子证照规范房地产经纪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证书》,上海明确了租赁企业及经济机构应当在从业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30日内,为其办理从业信息卡;西安、广州出台了针对租赁企业信用管理的有关政策;杭州、合肥等地加强完善了对租赁资金监管的措施,广州则推动资金监管系统的上线,为租户的租金、押金等提供安全保障。

  与此同时,读者网友对房东和租户也提出了意见建议。有读者认为,“房东应当严格遵守协议内容,不得随意涨价、克扣押金”“房东也应当遵循商业道德原则,诚实守信,不能任意侵害租户利益”。还有网友建议,“租户也应当做好自己,提升素质,不能出现二次转租、故意损坏房内设施或卫生等问题,给房东造成损失。”

  “比如,明确出租人收取租金的权利、监督房子使用情况的权利、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依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保持房屋适于使用、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违约驱赶承租人等义务。”季立刚说,“明确承租人获取房屋权属信息的权利、对所租房屋的独占权、优先承租权及购买权、承租人地位的承继权,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租金、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的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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